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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个情人害我前后失去俩任丈夫
    作者:中华娱乐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整理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30

    倾诉人:匡梅 年龄:29岁 性别:女职业:自由乐手 实录:见习记者 于祺

    19岁那年,我从四川省某艺术中专毕业后,去了泸州市一所小学教书。成为这所学校第一位专职音乐老师。

    我并不打算在那里呆一辈子,我的理想是做一名自由的乐手,能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大酒吧里驻场,然后通过一场比赛让自己红起来,来到这里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让自己有一段受苦的经历,这样别人会比较重视我。

    半年后,县里某机关的一位公务员李凯闯进了我的世界,他通过关系把我调到校长助理的位置,我可以自由地到成都、重庆等地和那帮乐队朋友“嗨”上几天。

    一年半后,我成了他老婆。

    结婚之后,我才发现,睡在身边的男人,无法融入自己的精神世界,这对于一个喜欢艺术的人,特别是女人来说,是一件极为痛苦的事情。

    李凯能和我谈某位明星新出的唱片,却无法知晓甲壳虫乐队的音乐结构;他可以随意地唱出港台歌星的歌曲,却无法领受恩雅歌声中所蕴含的魅力,我所有的唱片在他眼中看来只是仅供消遣娱乐的摆设,而不是生命的呼喊。

    我曾劝他试着和我们一起玩音乐,但他却说让他专注于那些“靡靡之音”对他简直就是一种折磨。记得有一次,我们争吵过后,他将我珍藏的二十多张原版唱片掰碎,看着一地的碎片,我欲哭无泪。

    一年后,我生下了儿子。产假过后,李凯让我从学校辞职。我拿着他给的五万元钱去成都加入了朋友组建的乐队,做了贝斯手。而李凯,则每个月来看我一次,这让我轻松了不少。

    搞艺术的人,最忌讳的就是异性间不能就同一话题聊得太深。一旦“说到重点”,总会产生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。“为了共同的追求与理想”抛夫别子的情况在圈内并不罕见。

    刘容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。他在乐队里打康加。他的女朋友和李凯一样,视音乐为靡靡之音。

    在一个演出后的晚上,其他队友都回到了家中,我和刘容却回到了排练房。在喝完一打啤酒后,刘容向我说出了对生活的不满,正当我欲说出我的苦恼时,刘容的嘴唇已经凑了上来……

    半个月后,李凯又来了,此时的我已经没有了“久别胜新婚”的激情,两天后将他送走后,我迫不及待地回到了排练房,和刘容创造着音乐的同时,继续创作着“爱情”。

    2003年,我和刘容去了上海,加入另一个乐队,并在那里继续我们的“双重创造”,李凯不能再“频繁”的跑来看我,我和刘容可以尽情地放纵。次年2月,我为他生下我们的私生女。

    纸毕竟包不住火,2005年夏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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