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乘公交不让座要罚50元 法制局称技术失误
作者:李雅静 高… 文章来源: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:2008-7-4
记者刘长征:7月2日,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《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(草案)》。草案第四十条对公交车乘客的行为作了规范,其中第二款规定,乘客乘坐公交车辆,遇有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等特殊乘客,应当主动让座位。
草案还规定,违反第二款规定,公交车长有权拒载。乘客经劝阻仍不改正的,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。
7月2日下午,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,有常委组成人员提出,乘公交让座属于道德范围,不应该有条例法规进行调整,更不应该处罚。随后,草案中“乘坐公交不让座可以拒载、罚款”的内容被删除。
郑州市法制局负责人解释说,“乘公交让座”这一条是在今年3月根据市民的意见加上的,后来处罚条例忘了作相应修改,导致草案里出现了“不让座罚款”的内容。
小强对话网友:
咸鱼(396373**)
听说《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(草案)》有一条规定,说乘客不主动让座,车长和售票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;乘客坚持不让座的,车长还可以拒绝其乘坐,并由行政主管部门罚款50元!
今报小强:
你是不是坐公交从来不让座?
咸鱼:
不是啊,我平时坐公交,看到有老人或者孕妇都会让座的,因为自己年轻,站着无妨。我觉得很气愤,不知道谁想出这么个鬼点子,真让人无话可说!让座本来是美德,这样罚款,很多人会不服的!
今报小强:
这毕竟还是草案,能不能通过是另外一回事。
咸鱼:
不过心里还是不舒服!我觉得郑州人的素质还是可以的,公交车上的多数乘客会主动让座。如果按照草案的规定,车上那么多乘客,上来一位老人或者孕妇,你让谁让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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