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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男子网上曝光受贿医生 举报无门转而揭黑
   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整理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7-1

    山东省青岛市一名叫李森的人,因不满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行贿受贿行为,竟然自建了一个网站,把受贿医生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资料都放到了网站上。

    此举立即招来了社会高度关注,这个“齐鲁维权网”在半个月内的点击数已超过135万次。

    但这种“江湖式”的揭黑举动,也引起了很大争议,有人说这是正义之举,有人说这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,甚至构成诽谤。近日,本报记者设法找到“李森”,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。

    民间揭黑者网上晾晒医生红包

    记者今天登陆了这家名为“齐鲁维权网”的网站,发现网站设置了百姓心声、网友举报、虚假骗术、时事评论、假冒伪劣、医药聚焦等栏目,刊载的主要是网友举报、群众投诉和媒体已经刊登的揭黑文章。

    在“医药聚焦”这个栏目下,记者找到了这篇引起轰动的文章———《医药行业行贿受贿“黑名单”》。

    这篇文章不是空洞的愤怒,而是公布了“受贿”的细节,包括受贿时间、原由和金额。如:吕某,青岛市某医院某科室负责人(原名单中标注了单位真实名称以及真实姓名和职务,在报道中隐去,下同),受贿金额1万元。收受全年邮票一本600元,出租车报销5400元,2003、2004年中秋节时索取4000元;魏某,青岛市某医院院长,受贿金额5000元,2004年中秋节收取1000元,2005年8月10日因货款问题收取4000元;唐某,青岛市某医院呼吸内科主任,受贿金额8000元。明细:2003年因海南旅游而索取5000元。

    本报记者辗转找到“李森”,这位三十出头的男子,称自己既是网站的创立者,也是揭黑名单的作者。“李森”是他的化名,真名不便透露。

    “李森”告诉记者,他是2007年9月创办了这家网站的。创办之初,“李森”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了清晰的规划,他说:“网站的定位必须要准,我们的作用用两个字概括就是"补充",弥补大众媒体报道的局限,报他们想报却没法报的东西。”

    “李森”告诉记者,这个医护人员“黑名单”是“根据网友举报”列出的,首批公布了3名医生的信息,来源于他的一位做过医药销售的朋友。“只要提供身份证件、签名,我就可以登载。”李森说,自己向举报人核实过这3名医生的情况。不过他承认,自己没有和这3名医生进行沟通,他认为这“没有必要”。

    “李森”还对记者说:“我不能告诉你我的这个朋友的联系方式,但这些都是事实,因为这些人接受的贿赂就是我这个朋友送的。”

    谈到公布名单的动机,“李森”说:“我这位朋友曾经通过正常渠道举报过,但是一点效果都没有。我想用这个方法"呼吁"一下,给这些人一些压力,效果可能会更好。”

    记者逐一打通了“黑名单”中的当事人的办公电话,但均被告知“他下班了”或“他不在”。记者咨询这些当事人的同事的看法,大多人表示“不便发表见解”,也有人很是忿忿,认为商业贿赂可以通过司法部门或者纪检部门解决,一个平民百姓没有资格在这里伸张正义,还有人称他们很可能要诉诸法律。

    记者仔细浏览网站发现,网友举报的除了青岛的医生外,还涉及了山东省潍坊市、上海市等医疗机构。

    “江湖式”揭黑面临多重风险

    对于自己网站超百万的点击率,“李森”的解释是:“医疗腐败大家都知道,做手术给医生送红包成了非常普遍的潜规则,大家恨得咬牙切齿却没法处理,我的作法可以说深得民心。”

    “很多当事人叫嚣要找人关闭我的网站,但网络监督部门也是人,也对医疗黑幕恨之入骨,只要我没违法,他们不可能关闭我的网站。”“李森”对记者说,受贿医生也根本不敢告他,“他们吃了那么多黑钱,诉诸法律不是自讨苦吃吗?”

    但是,“李森”也面临着巨大风险。“"李森"是在用非法的手段对付违法的事情,是引火烧身。”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,“李森”此举轻则侵犯名誉权,重则犯有诽谤罪。即使是按照侵犯名誉权的官司来看,“李森”都会面临巨额赔偿。

  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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