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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从潘金莲偷情的三个阶段看觉醒后的命运(图)(第3页)
    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整理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9-27

      
      中华娱乐讯二、作为西门庆的妻子又与她的仆人琴童与女婿陈经济偷情。
      
      偷情的主要动因:已不是婚姻不配,而是由于丈夫的不专一而使她在精神上与肉体上感到压抑,以图报复。
      
      她偷琴童,就是因为西门庆一连半个多月在院中“留恋烟花,不想回家”。潘金莲“青春未及三十,欲火难禁一丈高”,写信给丈夫表示“黄昏想,白日思,盼杀人多情不至”,结果却被负情人臭骂了一顿。她在房中“捱一刻似三秋,盼一时如半夏”,盼不到西门庆来家,就“将琴童叫进房”,灌醉了他,“两个就干做在一起”(第十二回)。这里,一切都是出于她的主动与安排。她明明知道西门庆是一个“打老婆的班头,坑妇女的领袖”(第十七回),但当她一旦为了追求个体的满足,就“不顾纲常贵贱”,“管甚丈夫利害”,“正是色胆如天怕甚事”(第十二回),独立地去面对现实。她是勇敢的,但又是盲目的。
      
      古往今来,男女的“偷情”本不能以封建的道德来一概而论,从先秦《诗经》至明代《山歌》中的酬唱,从崔莺莺到安娜·卡列尼娜的追求,那种建立在真情与挚爱基础上的“偷情”,从来被认为是千古佳话、人间美事。而潘金莲偷琴童,只是停留在粗野的性报复与性发泄的层次上,并没有一丝感情的交流,毫无真善美的内涵。它虽然表现了潘金莲的反抗性,但在这里看不到她对自我价值的追求,偷的只是“性”,而无半点“情”,她的主体意识反而显得模糊了。
      
      至于陈经济与她,尽管一开始他们就相互吸引,但还没有突破界限。第十八回陈经济初遇潘金莲时,“猛然一见,不觉心荡目摇,精魂已失”。作者说他们是“五百年冤家今朝相遇,三十年恩爱一旦遭逢”。后来,虽然他们一有机会就嘲戏调笑,偷偷地你捏我一把,我踢你一脚,有一、二次“把小丈母便揪住了亲嘴”,乃至匆匆忙忙发生过一次性关系(第五十三回),感情在不断深化,但主要还是两人间暗暗调情。直到西门庆死,潘金莲才主动地走出了关键的一步,说道:“我儿,你娘今日可成就了你罢!”再次做出了“色胆如天怕甚事”(第八十回)的勾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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